一句话结论
连续四个保单年度缴费的百万医疗险,在脑出血后被保险公司以“投保前住过一天院未告知”为由解约拒赔。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2025)黔0581民初6171号一审判决:健康告知询问不明确、既往病史与出险疾病无关联,解约没有依据,判赔医疗费保险金209103.45元、重大疾病津贴10000元,合计219103.45元。后经二审调解,以13万元一次性了结。该案由何帆律师团队代理并整理成文,何帆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审、二审或调解阶段的全程代理。
297.96元的保单,续了四年
2021年5月29日,33岁的徐某(化名)在手机上买了一份百万医疗险,年保费297.96元,一般医疗补偿300万元、重疾医疗补偿600万元、重疾津贴1万元。此后连续三个保单年度续保,保险公司每月固定从银行卡扣费,没有中断,没有要求重新体检,也没有单独发过健康询问。
三年多以后,这些扣款记录成了他手里最硬的东西。
脑出血,八次住院
2024年9月6日,徐某突发意识不清,送到贵阳市一家医院神经外科,诊断为急性脑疝、右侧额叶-基底节区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此后八次住院辗转多家医院,累计281天,医疗费总额43万余元,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209134.49元。
2024年9月11日,妻子通过微信提交理赔申请时,人还在昏迷。保险公司没有先启动理赔,而是去调既往就诊记录,查出2020年4月他因输尿管结石在黔西市人民医院住过一天院——入院原计划手术,检查后本人选择药物排石保守治疗,第二天签字出院,没有手术记录。
2025年3月,保险公司向徐某妻子邮寄《解除保险合同通知书》,同期办理退保,退回保费31.04元。从申请理赔到解约,隔了半年。
拒赔的两层逻辑与两处缺口
保险公司的理由:健康告知问“过去2年内因病住院、手术”,徐某勾了“否”,属未如实告知,依《保险法》第十六条解约、拒赔。
何帆律师的代理意见从这里切入,拆成四块。第一块是询问本身:“因病住院、手术”把住院和手术并列,普通人理解成因病住院并且做了手术并不奇怪,询问不具体明确,告知义务就无从谈起。第二块是关联性:2020年诊断的是泌尿系统结石,2024年出险的是脑血管破裂,分属不同系统,没有医学证据表明输尿管结石会提高脑出血风险。第三块是解约权:合同成立已逾三年,不可抗辩期间早已届满,且保险公司连续四年收费续保,在可以主张时没有主张。第四块是重疾标准:2025年6月24日出院记录载明左上肢肌力0级、左下肢肌力0级,对照条款“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确诊180天后一肢以上肢体肌力2级以下的要求,完全符合。
法院怎么说
2025年8月6日立案,简易程序独任审理,9月30日判决。裁判理由集中在一段话里:2020年住院1天仅进行常规性检查,未手术治疗;健康告知载明的内容为“过去2年内因病住院、手术”,该询问并不具体明确,作为投保人理解为住院并进行手术并无不当;且该次住院诊断的疾病与现主张赔偿的疾病无任何关联性,也不属于健康告知中明确询问的疾病范围,故选择“否”并未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空调费,法院认为包含在医院医疗收费明细内,属必要费用,应予赔付。重疾津贴,法院以出院记录肌力0级为据认定符合重大疾病认定条件。已退的31.04元保费,从医疗费中扣除。一审判赔合计219103.45元,受理费由保险公司负担。
二审:13万元调解,必须说清楚
保险公司上诉至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黔05民终6269号,主张扣减其他渠道报销、空调费和解约后费用,并重提未如实告知。2026年1月29日,二审出具民事调解书: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3万元,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结。
这里必须把话说清楚:一审是全额胜诉,二审是调解,最终到手13万元,低于一审判决金额。调解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权衡了执行周期、上诉风险和后续开支,不等于二审改判,也不产生可供援引的裁判规则。诉讼目标从来不是判决书上的数字,是能不能拿到钱。
给读者的启示
健康告知的询问质量是可以被审查的。不能拿一句笼统的“过去两年是否住院”包打天下,问得含糊,责任在问的一方。
既往病史与出险疾病的关联性是独立的一道关。有住院记录不等于有告知义务违反,两件事之间还隔着一层医学因果。
续保记录要留。银行流水、扣款短信、每年的电子保单,都是证明保险公司持续承保的材料,出事以后很难补。
重疾认定看条款的客观指标。肌力分级、180天时点、影像学报告,比疾病名称有用得多。
常见问题
问:投保时确实漏说了一次住院,保险就白买了吗?
答:不是。要看询问是否具体明确、漏报事项与出险疾病有无医学关联。两者有一个不成立,未如实告知就不成立。
问:保险公司解约后退回保费,是不是合同就结束了?
答:解除合同需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理由不成立,解除不发生效力,已退保费只是从应赔款项中扣减。
问:医疗险和重疾险的理赔请求要分开提吗?
答:要。医疗费报销是补偿型,按实际支出算;重疾津贴是给付型,按条款定义核。混在一起容易被一句“未达免赔额”整体挡回。
问:连续续保多年的医疗险,出险后被翻旧账怎么办?
答:把每年的扣款流水、电子保单按时间排好。持续收费本身就是维持合同的行为,续保记录越完整,保险公司事后解约的空间越小。
百万医疗险点几下就买了,健康告知很多人没读完。真被拒赔时,先看保险公司当年把问题问清楚了没有。类似遭遇可微信咨询何帆律师团队免费初评。
何帆律师实务经验谈
解约拒赔类案件有三道题要做:健康告知的询问是否明确、既往病史与出险疾病是否关联、两年不可抗辩期间是否已经起算。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的提醒是,第一道题最容易被忽略——询问不明确,告知义务的范围都定不下来,后面的争论都是空的。投保时被业务员代填告知项的,把沟通记录找出来,这一步决定整个案件的地基。
厘鼎律师事务所在续保类解约争议中还有一条经验:把历年续保的缴费凭证按年度整理成对照表提交法庭。连续四个保单年度按时缴费的事实一摆出来,“保险公司有权随时解约”的抗辩就失去了利益衡量基础——法院看到的是一份被双方持续履行、信赖利益不断累积的合同,轻易打破它的成本评估自然不同。
【温馨提示】遇到类似拒赔情形,建议先别急着签字确认。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携带保单、拒赔通知书等材料可获书面评估。需要说明的是,个案情形千差万别,本文结论受具体条款与证据影响,不构成结果承诺,请勿照搬套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案由何帆律师代理并促成调解。如遇类似拒赔情况,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
本文最后审阅:2026-06-22 | 审阅人:何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