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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坐车遇无证驾驶车祸九级伤残,驾乘险一审拒赔二审改判25万余元

胜诉案例 · 何帆律师团队代理 · 2026-10-14

胜诉案例 办案律师:何帆律师(执业证号 15201202010253856)· 本案由何帆律师代理 发布时间:2026-10-14

一句话结论

2024年4月,李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搭载乘客陈某行驶时发生单方事故,陈某胸椎骨折、肺挫伤,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车辆投保了驾乘综合保险(每人意外身故/残疾保额80万元、意外医疗80万元),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属免责情形拒赔,一审法院支持拒赔。何帆律师团队代理上诉后,二审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义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赔付25万余元。何帆律师团队在代理拒赔案件中:违法驾驶的责任由违法者承担,无辜乘客的保障不应陪葬。

案情回顾:搭车受伤,先输一审

案外人借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平台租用小型轿车,后交由无有效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单方事故酿成乘客九级伤残。保险公司援引免责条款:无证驾驶属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拒赔。

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条款有效,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车辆实际使用人及承租人按比例赔偿。乘客拿到一纸败诉判决,找到何帆律师团队。

二审逆转:提示义务的举证不能

团队上诉的破局点只有一个,但足够致命。

第一,提示义务不因违法而免除。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注意,前提是作出提示。未提示的,条款不生效。

第二,网络投保的提示要有痕迹。本案系网络投保,保险公司应提交网页设计(免责条款是否加粗、弹窗、强制停留阅读)、投保人操作轨迹、同步音像等可回溯证据。保险公司一项都拿不出来,电子保单上也没有对无证驾驶免责内容作任何特殊标注。一个普通人在手机上买保险,谁会逐字逐句去翻几十页条款?举证不能的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驾乘险的人身属性。驾乘险保障的是车上每一个人的安全,属人身保险范畴。司机违法,法律自会追究司机与车主的责任;乘客作为无辜第三方,其获赔权利不因驾驶人的违法状态而被剥夺。

二审法院采纳全部意见,撤销原判,改判保险公司赔偿乘客各项损失25万余元并承担二审诉讼费。

何帆律师团队办案手记:违法拒赔类案件的审查次序

何帆律师团队在代理拒赔案件中,无证驾驶、酒驾、逃逸类拒赔案件有个固定审查次序:先审条款效力(提示义务),再审事实归责(免责事实是否存在),最后审主体范围(免责是否波及无辜第三人)。保险公司最怕的不是事实争辩,而是投保流程留痕的缺失——它在投保时省下的每一次弹窗成本,理赔时都会变成败诉理由。

对照酒驾逃逸案(二审改判赔付)、事故后驶离现场案的处理,违法拒赔案件的裁判光谱正在收紧:提示义务审查前移,保险公司举证不足的,条款直接不生效,事实都不用争。

给读者的提醒:坐车受伤别急着认命。调取投保流程记录、查看保单条款排版,两项核查半小时,可能改变整个案件的走向。

规则回溯:违法驾驶免责的提示义务审查

无证驾驶乘客获赔25万余元的二审改判,把违法驾驶类免责的审查次序完整呈现。第一序,条款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将法律禁止性规定(无证驾驶)作为免责事由的,保险人仍须履行提示义务,未提示的条款不生效;第十一条的提示标准: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第十二条的网络投保要求: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可回溯形式提示。本案保险公司未提交任何同步音像、操作轨迹,电子保单也无特殊标注——三道标准全不过,提示义务举证不能。

第二序,主体范围:驾乘险属人身保险,保障对象是车上的每一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的保险利益框架下,乘客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独立于驾驶人的违法状态——司机违法,法律追究司机与车主的责任,无辜乘客的获赔权不因之消灭。

第三序,事实归责:免责事实本身(无证驾驶)的举证同样由保险公司完成——本案事实无争议,但审查次序不能颠倒:条款不生效的,事实归责已无审查必要。

类案印证:酒驾逃逸案((2023)黔01民终3383号二审维持判赔)与准驾不符案((2026)鄂0802民初1933号全额判赔)合流:违法驾驶类拒赔的裁判光谱正在收紧——提示义务审查前移,流程留痕缺失的,条款直接不生效。

给读者的提醒:坐车受伤别认命——投保流程留痕的缺失,是这类案件最常见的翻盘点;申请法院责令保险公司提交投保页面设计与操作轨迹,是第一步。

类案检索指南:网络投保留痕的调取话术

网络投保留痕的调取话术与法律依据,按程序阶段组织。协商阶段:引用《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销售可回溯要求,书面要求保险公司提交投保页面的免责条款展示方式、强制阅读记录、操作轨迹——函件语言要具体到"页面截图+操作日志+回溯视频"三样;诉讼阶段:证据调取申请(申请法院责令提交)+举证责任的主张(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的可回溯形式要求)——申请书中写明"对方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九十五条的书证提出命令)。

检索关键词:网络投保+免责条款+可回溯;操作轨迹+举证+调查取证;电子保单+提示义务+页面设计。同类案件的规律:留痕调取的书面化程度决定成功率——口头要求"给我看看投保记录"与书面申请引用具体条文,是两个世界。

何帆律师结合本案代理经验,提示一句:自己手机里若有投保当时的截图/录屏(很多人投保时习惯性截图),第一时间导出备份——自有证据与调取证据形成互补,攻防两用。

实务建议

第一,投保流程证据审计。申请法院责令保险公司提交投保页面设计、操作轨迹、回访录音。

第二,保单条款排版核验。免责内容有无加粗/弹窗/单独签字,一眼定效力之争的成败。

第三,乘客与司机的责任区分讲清楚。乘客的获赔权独立于司机违法,主张时把这一层法律关系点透。结合本案的代理过程,何帆律师团队总结:无证驾驶案的二审改判率不低,一审败诉不是终点。

【温馨提示】每个保险拒赔案件的条款约定与证据格局不同,结论可能随之变化。如有类似困扰,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携带保单与拒赔通知书可获得书面评估。本文不构成结果承诺,请勿照搬套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常见问题

司机无证驾驶,乘客的驾乘险一定不赔吗?

不一定。即使将法律禁止性规定列为免责事由,保险公司仍须依法履行提示义务。网络投保情形下,保险公司应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可回溯形式证明已作提示;未提交同步音像、操作轨迹,电子保单也未以加粗等突出方式呈现免责内容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本案一审拒赔,二审改判赔付25万余元。

驾乘险跟着座位还是跟着车?

两种形态都有:按座位的(随人走,保障被保险人乘坐任何车辆)与按车的(随车走,保障该车辆上的一切乘坐人员)。本案为随车型综合保险,每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额80万元、意外医疗80万元。乘客作为第三者权利人直接主张,司机违法不剥夺乘客的获赔权利。

一审败诉了还有救吗?

有。一审败诉后重点审查三件事:免责条款有没有醒目标识(加粗、弹窗、单独确认)、投保流程有没有留痕(操作轨迹、回访录音)、条款本身有没有歧义。二审改判案件的共同点是投保流程证据存在硬伤,上诉前先做投保流程证据审计。

本案办案律师:何帆(执业证号 15201202010253856),厘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何帆律师团队主办保险拒赔纠纷。
本案由何帆律师代理两审诉讼。如遇类似拒赔情况,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
本文最后审阅:2026-10-14 | 审阅人:何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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