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支架术风险更小,条款只认开胸
结论先行:以治疗方式限定重疾理赔范围、剥夺被保险人治疗选择权的格式条款无效。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在(2014)西民商金初字第89号案中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万元。类似争议到了法院手里,厘鼎律师事务所见过太多:支架与开胸之争打了十几年,裁判方向从未变过,医学进步不是拒赔的理由。
李某(化名)因冠心病行冠脉造影加PCI支架术。条款约定赔付“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明确支架植入等介入手术不在保障范围。主治医生证实:支架术风险更小,临床多用。保险公司据此拒赔,理由干净利落,条款写了开胸,你没开胸。
法院怎么判:治疗方式限定条款无效
西峡县人民法院认为,对同一疾病按不同治疗方式区别理赔而非按疾病严重程度确定,属免除保险人义务、排除被保险人权利的格式条款,依《保险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无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万元(两份保单合计)。
这条裁判线此后不断加固。新疆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2016)兵08民终1063号案认定:先进技术取代落后方法是医学进步规律,以滞后治疗方式限定选择权违背医学发展规律及重疾险设立初衷,依《保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该约定无效。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8)豫1702民初10413号案判赔10万元,理由是外科手术向微创化发展,保险人不能因被保险人未选择合同指定治疗方式拒赔。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1民终2579号案中,姬某(化名)冠脉造影示最重99%次全闭塞,法院强调应尊重被保险人选择合理医疗的权利,判赔40120元。到2024年,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晋10民终3678号案仍在加固:医生建议搭桥、实际行支架的,“必须开胸”的约定过度限缩理赔范围,属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不生效。2026年,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2026)豫1502民初4343号案判赔9万元,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2026)豫1325民初1285号案判赔7万元——十二年间,同一逻辑,一以贯之。
何帆律师评析:两条效力路径与一个例外
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评析指出,手术方式类拒赔有两条主攻路径。路径一,无效论:依《保险法》第十九条直接主张条款无效,适合“必须开胸”这类过度限缩、违背医学发展规律的表述。路径二,未生效论:把除外内容定性为免责条款,审查提示与说明义务,洛阳中院(2024)豫03民终3263号案认定除外条款未加黑加粗、无明确说明证据不产生效力,就是这条路。两条路径并行不悖,证据厚薄决定优先级。
例外情形必须正视,否则会误判形势。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陕01民终674号案中,条款除外内容以背景加深显示,张某在投保提示书手书已阅读条款,客服回访录音确认了解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已履行提示告知义务、条款不存在无效情形,且支架术未达优先适用搭桥术的严重程度,驳回索赔。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2015)顺民初字第1472号案同样维持了“明确约定开胸才赔、介入除外”条款的效力。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2014)定民初字第00433号案则提示了另一个变量:投保经办业务员系投保人女儿、经专业培训熟知业务,条款解释成立,周某的索赔被驳回。
何帆律师总结:条款越老、除外越隐蔽、说明证据越薄,被保险人的胜算越大;条款加粗到位、回访录音完整、病情确未达严重程度的,硬打不划算。收案评估时把这五个变量查一遍,再决定打不打、怎么打。
实务建议:支架类拒赔的四步打法
第一步,复印条款全文,把手术方式限定内容的位置、字体、加粗情况拍照固定。第二步,请主治医生出具书面意见:所患疾病的严重程度、介入术式的选择依据、开胸术式在现行指南中的定位。第三步,书面要求保险公司出示投保时的提示说明证据,包括投保单勾选记录、回访录音。第四步,按无效论与未生效论双轨组织诉状,主位主张无效、备位主张未生效。何帆律师团队在类似案件代理中发现,手术方式类案件的裁判规则最为稳定,是重疾险拒赔里证据要求最明确的一类,准备到位后败诉风险可控。
常见问题
做了支架手术,重疾险以未开胸为由拒赔怎么办?
主张条款无效或未生效。法院普遍认为以治疗方式限定重疾范围,剥夺被保险人对治疗方式的选择权,属无效或未生效的格式条款。西峡案判赔3万元,漯河案判赔40120元,2024年临汾中院仍维持这一裁判方向。
这类条款被认定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保险法》第十九条: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排除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兵团八师中院据此认定主动脉手术“开胸或开腹”限定无效。另一路径是第十七条:未提示说明的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把除外内容加粗了就有效吗?
加粗只是提示义务的一部分,还需明确说明。洛阳中院(2024)豫03民终3263号案认定非开胸介入除外条款未加黑加粗、无明确说明证据,不产生效力。提示加说明双要件缺一不可,举证责任在保险公司。
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赢?
提示说明义务完整履行且病情未达条款严重程度时。西安中院(2022)陕01民终674号案中,投保提示书、回访录音齐备,法院认定支架术未达搭桥术的严重程度、不符合理赔范围,驳回索赔。条款有效的产品要看病情对照,不能一概而论。
【温馨提示】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同类拒赔理由在不同条款与证据条件下的处理结果可能差异明显,请勿直接照搬套用。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携带保单与拒赔通知先做书面评估,理清思路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