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等待期内确诊恶性肿瘤,身故后家属索赔被拒
结论先行:等待期内确诊重疾的后果比多数人想的严重——不只是重疾金拿不到,有的条款连身故金一并终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鲁01民终4657号案中驳回继承人上诉,保险公司仅退保费。以下这一点,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从不含糊:这是一起保险公司胜诉的判例,风险提示价值比胜诉案例更大。
高某(化名)投保一份终身重疾险,含身故责任,等待期90日。投保后不久,他在等待期内发病并确诊恶性肿瘤,随后身故。高某的五位继承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答复:等待期内确诊重疾,合同效力终止,仅退保费,不赔身故金。家属无法接受——被保险人已经不在了,身故责任怎么也保不住,遂起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等待期条款的免责边界到哪
家属一方的逻辑是:重疾责任因等待期而终止可以理解,但身故责任是独立的,人已身故,保险公司至少要赔身故金。保险公司则出示投保环节的全套材料:投保提示书、电子投保确认单均以加黑加粗方式载明等待期等关键信息,被保险人签字确认。条款明确约定,等待期内确诊重疾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成就时,保险人仅负退还保费义务。免责范围不仅包括重疾金,也涵盖轻症金与身故金。何帆律师在办理同类案件时发现,很多投保人签字时根本没看加粗部分写了什么,直到理赔被拒才第一次通读条款,而此时白纸黑字已经构成合同内容。
法院怎么判:说明义务尽到,条款就站得住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投保提示书、电子投保确认单已加黑加粗载明等待期等关键信息,保险公司已尽说明义务;等待期内确诊重疾致合同终止的条件已经成就,保险人仅负退还保费义务,该免责范围涵盖轻症金、重疾金及身故金,继承人索赔身故保险金无合同依据。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援引了《保险法》及格式条款相关规定。
与本案形成对照的是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2025)豫1524民初2010号案:周某(化名)电话投保的重疾险含180天观察期约定,等待期内确诊后被拒赔,法院同样认定投保录音与回访录音证明保险公司已尽提示说明义务,观察期条款有效,驳回其诉讼请求。两案共同说明:等待期、观察期条款本身合法有效,争议的胜负手从来是保险公司有没有把条款讲清楚,讲清楚了,被保险人就要承担约定后果。
何帆律师评析:等待期是硬约束,别拿侥幸去试
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评析指出,市面上大量科普内容只讲“等待期出险怎么翻盘”,很少讲翻盘失败的一面,客观上让投保人对等待期产生了错误的安全感。本案和商城案给出的教训是双向的:保险公司没讲清楚,条款可以不生效力,被保险人有望翻盘,例如湖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6民终4364号案中,保险公司未证明就180天观察期免责尽到告知说明义务,被判按约承担责任;保险公司讲清楚了,条款就是铁门槛,等待期内确诊重疾连身故金都要归零。
何帆律师提醒三点。第一,等待期条款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整体稳定,指望法院一概否定等待期条款并不现实。第二,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等待期出险的免责范围往往覆盖全部责任,家属索赔前先通读条款免责清单。第三,理赔协商阶段不要只盯着“能不能赔”,还要核对保险公司承诺退还的保费金额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避免二次纠纷。
实务建议:把等待期风险管在投保时
第一,投保时逐字读完投保提示书和确认单的加粗部分,等待期长短、等待期出险的处理方式、免责覆盖哪些责任,三项看清再签字。第二,身体已有明显不适的,等检查治疗告一段落、明确健康状况后再投保,避免在等待期内确诊的尴尬区间。第三,等待期内出现症状的,规范就医、完整留档,为日后可能的责任认定保留证据。何帆律师团队在类似案件代理中发现,等待期案件胜负的分水岭在于投保环节的说明证据,投保时多花十分钟看条款,好过出险后花一年打官司。
常见问题
等待期内确诊重疾,重疾险怎么处理?
多数条款约定: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重疾保险金不予给付。有的条款连身故责任一并终止,继承人连身故保险金也拿不到。等待期通常为90日或180日,这期间确诊重疾,保障基本落空,这是投保时就必须看清的硬约束。
身故责任也随等待期条款终止吗?
要看条款免责范围怎么写。本案条款约定等待期内确诊重疾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成就时,保险人仅负退还保费义务,免责范围涵盖轻症金、重疾金及身故金,法院认定继承人索赔身故金无合同依据。条款写得多宽,风险就有多大。
这类条款有效吗,能不能以未说明为由推翻?
本案推翻失败。投保提示书、电子投保确认单均已加黑加粗载明等待期等关键信息,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已尽说明义务,条款有效。反过来说,如果保险公司拿不出提示说明的证据,条款效力才有争议空间。
怎么降低等待期风险?
一是趁健康时尽早投保,等待期越早结束越安心;二是对比产品时把等待期长短和等待期出险的处理方式都看清楚;三是等待期内出现明显症状及时规范就医,确诊时间越清楚,适用哪套规则就越明白。
【温馨提示】个案情形差异明显,同一拒赔理由在不同证据条件下结论可能完全不同,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若您遇到相似情况,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携带保单与拒赔通知,由律师书面评估后再定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