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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款失败超60天宽限期,医疗险合同终止还能复效吗

医疗险拒赔指南 · 何帆律师团队 · 2026-07-20

医疗险拒赔指南 作者:何帆律师(执业证号:15201202010253856) 本文最后审阅:2026-07-20 | 审阅人:何帆律师 发布时间:2026-07-20

绑定了自动扣费,医疗险就不会断吗?法院的答案很冷静:扣款失败,超过60日宽限期未补交保费,合同终止,而且不能援引两年复效期救回来。操作层面,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通常会给出这样的建议:短期医疗险的复效之门基本是关着的,账户余额就是保障本身。先看这个真实判决。

案情回顾:四年都扣成功了,第五年卡里没钱

范某2019年投保某保险公司健康易享医疗保险,该产品含5年保证续保期间约定,保费通过设置的自动扣费账户缴纳。前四年保险公司均成功扣划保费。2023年,因账户余额不足,保险公司扣款失败,范某超过60日宽限期仍未补交保费。此后范某起诉,要求保险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续保。

保险公司的抗辩逻辑

保险公司主张:该险种为年缴保费的短期险,自动扣划的是新一期保费而非分期缴费中的某一期,因而不适用《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两年复效期;投保人怠于关注扣款账户导致合同终止,后果应自行承担。此外,保险公司已向范某发送缴费提示短信,履行了提示义务,扣款失败且超宽限期未补交,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效力。

法院怎么判

河北省鹿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已发送缴费提示短信履行提示义务;范某扣款失败且超过60日宽限期未补交保费,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终止效力,不适用两年复效期规则,判决依据《保险法》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驳回范某的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这款产品本身含5年保证续保期间,但保证续保的前提是合同持续有效——合同因断缴终止,保证续保自然无从谈起。

自动扣划的边界同样值得留意。(2026)黑01民终6142号案中,孟某2017年为冯某投保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并连续续保多年,2023年4月重新投保同一险种,新合同于2024年4月1日满期后孟某未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亦未划扣保费,合同终止。孟某、冯某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履行续保义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投保人未按约定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亦未划扣保费,合同已终止,且续保条款已加粗提示不保证续保,驳回上诉。扣款不会永远自动下去,每年到期月主动核对扣款是否成功,是保住保障的最低动作。

何帆律师评析:复效条款为什么救不了医疗险

类似争议到了法院手里,厘鼎律师事务所见过太多:很多投保人知道《保险法》第三十七条有两年复效的规定,误以为所有保单断了都能补。实际上复效规则的设计场景是长期人身险的分期缴费:比如二十年缴的重疾险,缴到第八年忘了缴,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补上还能续。而一年期医疗险每一期都是完整独立的合同周期,年度扣款是新一期合同的对价,不存在效力中止再恢复的结构。何帆律师在办案中发现,把复效条款当作救命稻草的投保人不在少数,这个误解往往让他们错过补救的最佳窗口——宽限期内的60天。

何帆律师特别提示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本案产品含保证续保期间,投保人因此产生了产品会一直保我的预期。但保证续保约束的是保险公司不得因健康变化拒保,不约束投保人的缴费义务;缴费断了,再好的续保条款也随合同终止而落空。保障的存续永远以保费按时到位为前提。

实务建议:把自动扣费当成半自动来管理

何帆律师给出三点建议。第一,把扣款日设为日历提醒,提前三天确认账户余额,工资卡换绑、注销银行卡前先处理保单扣款。第二,收到缴费提示短信立即行动,宽限期60天是最后的补救窗口,过期不候。第三,每年保单周年日核对一次所有保单的扣款状态与效力状态,发现停效及时处理。对照(2020)甘0702民初42号案,黄某为儿子投保的组合保险到期后,保险公司扣了主险保费却漏扣469元附加险保费,孩子住院后保险公司才邮寄拒保通知单,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存在过错,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并赔付1207.87元。两案对比可见:扣款环节出问题,谁有过错谁担责;投保人自己卡里没钱,责任只能自担。

常见问题

医疗险扣款失败超过宽限期,合同还能复效吗?

不能。年缴保费的短期医疗险每期扣划的是新一期保费而非分期缴费,不适用《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的两年复效期。(2024)冀0110民初882号判决确认,扣款失败且超60日宽限期未补交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终止效力。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的复效规则适用于什么情况?

该条针对的是长期人身险约定分期支付保费的场景:投保人逾期未支付当期保费,合同效力中止,自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协商达成复效协议的,可以恢复效力。短期医疗险一年一缴、一期一保,不属分期缴费,无中止复效的适用余地。

扣款失败后保险公司有提醒义务吗?

有提示义务,且多数公司会发送缴费提示短信。鹿泉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保险公司已发送缴费提示短信,法院认定其履行了提示义务。但提醒不等于代管,投保人作为账户所有人仍负有保证余额充足的主注意义务。

绑定自动扣费后,投保人还需要做什么?

至少做三件事:每年到期月设置缴费提醒;确认扣款账户余额充足或开启余额提醒;每年核对保单状态确认扣款成功、合同有效。自动扣费只是省去手动操作,不转移投保人的注意义务。

【温馨提示】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每个拒赔案件的条款约定、证据链条各不相同,本文呈现的思路与结果未必适用于您的案件,请勿直接照搬套用,本文亦不构成结果承诺。若有疑问,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带上保单与拒赔通知书,先做一次书面评估再决定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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