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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险免责条款没提示说明,法院支持赔的三个理由

医疗险拒赔 · 何帆律师团队 · 2026-07-09

医疗险拒赔 作者:何帆律师(执业证号:15201202010253856) 本文最后审阅:2026-07-26 | 审阅人:何帆律师 发布时间:2026-07-09
免责条款没提示说明就不产生效力,这不是一句口号,是《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白纸黑字的规定。法院支持被保险人的理由,归纳起来是三层:条款性质上属于免责条款、程序上没有过提示说明关、举证责任压在保险公司身上还举不出来。三层里破掉一层,拒赔就塌。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黔05民终1668号判决是最好的示范。梁某(化名)扫码投保驾乘综合保险,三级伤残,保险公司拿着保单上“给付比例90%”“每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180日”的字样,要把50万保额砍到40万、津贴砍掉4200元。一审法院查明:这些字样所用字体与其他内容一致,没有加黑,没有加粗;保险公司拿不出投保时的网页、音频、视频等可回溯证据。二审维持原判,伤残金按50万全额支持,医疗费按实际自付全额赔付,各项合计约56万元。下面把三个理由逐层拆开。

理由一:这些条款本质上都是免责条款

很多投保人以为,只有标题写“责任免除”的章节才叫免责条款。法院的认定标准不是看标题,是看效果。《保险法解释(二)》第九条直接点名: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等减免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医疗险纠纷里高频出现的几类条款,全部落在这个射程内。既往症免责条款把一类疾病整体划出保障;等待期条款,太原中院(2024)晋01民终4708号、驻马店中院(2025)豫17民终2266号均认定其属于免责条款;比例赔付和免赔额,湖南省(2025)湘0621民初1708号案里,31万医疗费被压到17.7万,法院认定比例条款属免责条款且未被有效说明,判令全额补足13万余元;医院范围、外购药限制同样只决定“赔多少、在哪赔”,都是限责条款。判断口诀一句话:凡是在保额之内再做减法的约定,都要先过免责条款这一关。

理由二:提示和明确说明,两步都没做或没做到位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要求分两步。《保险法解释(二)》第十一条把两步的标准写实了。 第一步,提示。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其他显著标识作出提示,加粗、加黑、弹窗、变色,至少占一样。毕节中院案败就败在这:字体和正文一模一样,什么标识都没有。 第二步,明确说明。对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法律后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这一步的标准比“念一遍”高,要投保人真听懂“这项约定意味着出险后这部分钱不赔”。两步缺任何一步,条款不产生效力。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豫11民终1272号判决(2026年7月17日)针对电子投保明确:等待期条款未以加粗、弹窗、变色等显著方式提示,且无证据证明曾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明确说明的,条款不产生效力。

理由三:举证责任在保险公司,网络投保必须可回溯

这是三层里最实用的一层,你不用证明它没讲,它要证明自己讲过。 这一层里,投保人最容易漏掉的是举证责任的分配。 《保险法解释(二)》第十三条:保险人对其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第十二条针对网络投保: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予以提示和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反过来讲,保险公司拿不出这些可回溯证据,就没有完成举证。毕节中院案里,保险公司正是拿不出投保流程的任何可回溯资料,才和“字体未加粗”一起被双重击穿;湖南(2025)湘0621民初1708号案同样,投保人只有一份电子保单,投保页面早已找不到,举证不能的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互联网投保几乎全程无痕,这个“还原不了”的天然难题,法律把它分配给了保险公司——这是整个第十七条体系里对投保人最有利的一步棋。

实操:怎么把三层理由用起来

第一步,看条款性质。把拒赔通知援引的条款原文找出来,判断它是不是在保额内做减法。第二步,查投保痕迹:申请调取投保流程可回溯资料——页面截图、弹窗确认、回访录音,保险公司提供不了的,直接主张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步,固定书面拒赔理由:要求出具写明条款编号的拒赔通知书。保险公司诉讼阶段新增抗辩理由的,对照《保险法》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从严审查——衢州市柯城区法院((2023)浙0802民初3382号)案里,保险公司先后出具三份理由各不相同的拒赔通知,这种反复本身就是弱点,该案最终调解赔付5万元。第四步,叠加其他武器:《保险法》第三十条的不利解释原则、第十六条的询问告知主义、第二十三条的30日核定期,都可以按案情组合使用。

常见问题

免责条款在手机上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算履行说明义务了吗?

不够。勾选不等于提示和明确说明。保险公司还须证明以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并对概念、内容和法律后果作出常人能理解的解释,举证责任在它。

比例赔付、免赔额条款也属于免责条款吗?

属于。《保险法解释(二)》第九条明确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等减免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均可认定为免责条款,未经提示说明不产生效力。

投保页面已经找不到了,还能打条款效力吗?

反而更有利。可回溯证据由保险公司举证,它提供不了投保页面、音频、视频的,视为未完成举证,条款不产生效力。

等待期条款没加粗,也适用这条吗?

适用。太原中院(2024)晋01民终4708号、漯河中院(2026)豫11民终1272号均认定等待期条款属免责条款,未显著提示且未明确说明的不产生效力。

何帆律师补一条实务线

这一类纠纷,厘鼎律师事务所办过不少。 第十七条划出了这类案件的规则底线:免责条款没过提示说明关,就不产生效力。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的处理顺序一向是:条款性质先定位,提示说明的证据再排查,举证责任的归属压到最后——顺序一乱,好案子也会被办坏。这类条款效力争议也不例外:证据不固定,情理讲得再多也没有用。操作清单并不复杂:复印保单与条款、保存全部沟通痕迹、逐字核对每一份理赔文书。发现书面拒赔理由与条款约定不一致,第一时间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书面留痕,是这类纠纷里最便宜的筹码。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建议:被免责条款拒赔的,先要求保险公司交出投保时的提示说明证据。拿不出加粗、弹窗、回访录音,条款效力这一关它自己就过不去。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仅为经验分享,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个案裁决受条款效力、证据强弱与审理法院裁判尺度等多重因素影响,请勿直接照搬套用。如您正面临类似拒赔问题,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携带保单与拒赔通知做书面评估。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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