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
吴女士2020年体检确诊甲状腺结节,2023年6月投保重疾险时健康告知中目前是否或曾经患有甲状腺结节一项选择否。2025年4月确诊甲状腺乳头状癌,XX人寿以未如实告知为由发出解除通知并拒赔。福建省厦门市(2026)闽0205民初130号判决:保险公司询问具体、投保人明知患结节、回访提示到位,投保人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案件最终结果为法院确认解除通知无效,保险公司赔付轻症疾病保险金81300元并豁免确诊日起的后续各期保费。何帆律师团队在代理拒赔案件中:这是一起双方都有教训的典型案件。该案由何帆律师团队代理并整理成文,何帆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审、二审或调解阶段的全程代理。
案情回顾:三年结节,一句否
吴女士2020年体检诊断甲状腺结节。2023年6月1日投保XX人寿重疾险,投保流程健康告知含明确询问:目前是否或曾经患有甲状腺结节,吴女士选择否并确认以上无问题。投保后电话回访中,保险公司就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可能导致拒赔作了特别说明,吴女士回答是。
2024年4月起其就诊时自述患甲状腺结节3年以上。2025年4月25日确诊甲状腺乳头状癌,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2025年7月3日发出解除通知:未如实告知,解约、拒赔。
法院怎么判:三要素齐备的告知争议,胜负在别处
厦门市(涉台集中管辖)法院的审查分三个焦点。
焦点一,是否违反如实告知。法院认定三要素齐备:其一,询问义务履行到位——健康告知明确询问结节,问题清晰;其二,投保人明知——2020年体检已诊断、2024年就诊自述患结节3年以上,投保时明确知晓;其三,提示到位——回访中特别说明未如实告知后果,投保人确认。吴女士答否构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其抗辩不被采纳。
焦点二、三,解除权与责任范围。法院对保险公司解除权的行使期间、责任范围认定进行了审查,最终判决:确认XX人寿2025年7月3日的解除通知无效;保险公司赔付轻症疾病保险金81300元,并豁免自确诊日(2025年4月25日)起的后续各期保费;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负担。
何帆律师团队办案手记:本案给双方的三面镜子
何帆律师团队在代理拒赔案件中,本案罕见地展示了告知争议的全要素攻防。给投保人的镜子:答否是投保时最危险的动作——明知有结节而答否,询问、明知、提示三要素一旦被保险公司做足,争议的胜算将大幅向对方倾斜。投保时如实告知+智能核保,才是正道。
给保险公司的镜子:即便三要素齐备,解除权的行使也须严格对表法定要件(解约基础、行使期间、责任范围),本案解除通知被确认无效,说明解约这步棋走得不干净——合同解除与拒赔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各自的构成要件缺一不可。
给代理律师的镜子:告知抗辩失利后,战场立即转向解约效力与责任范围——轻症责任、保费豁免等次级保障项目的独立审查,是败局中的翻盘线。本案最终拿到81300元轻症赔付+保费豁免,正是转换战场的成果。
规则回溯:如实告知四要件的完整走查
这个案件的价值在于把未如实告知的认定要件完整走查了一遍——而且每一项都指向不利结论。要件一,询问的具体性:健康告知明确列出"目前是否或曾经患有甲状腺结节",询问具体清晰,无歧义可挑。要件二,投保人的明知:2020年体检确诊甲状腺结节的记录在案,投保时明知患有结节。要件三,主观状态:明知而有意识回答"否",构成故意不告知。要件四,因果关系与严重影响:结节与甲状腺乳头状癌同属一个器官、一条演变路径,"严重影响"的认定毫无悬念。
四要件齐备,保险公司的解除权在实体层面成立——但案件的最终走向揭示了另一层规则:解除通知的效力与解除权的行使仍有独立审查空间。法院确认解除通知无效、保险公司赔付轻症疾病保险金81300元并豁免后续保费,说明程序层面的瑕疵(解除通知的形式、送达、依据条款的援引等)同样能改变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制度全景在本案完整呈现:第一款询问告知主义、第二款严重影响要求、第三款两年不可抗辩与三十日除斥期间、第四款故意不告知的后果、第五款重大过失的后果。每一款都是一道独立工序。
类案印证:与(2026)闽0205民初130号判决形成对照的是大量询问瑕疵案件——概括性询问、未询问、投保流程无留痕的案件,连要件一都过不了。这个案件同时警示投保人:告知环节的每一步都算数。
给读者的提醒:投保时的如实申报,换来的是理赔时的无懈可击;侥幸换来的,是诉讼桌上的层层险象。
类案检索指南:如实告知的自我核验清单
这个案件警示投保人的自我核验清单,值得每位投保人保存。核验一,问卷逐项过:健康告知的每一条目读两遍再作答——"目前是否或曾经患有"的表述涵盖既往史,别只回答"现在没有";核验二,体检报告回看:近三年的体检报告逐项过一遍,异常项与问卷条目对表——结节、息肉、囊肿、钙化这些高频发现,问到了就如实答;核验三,就诊记录回溯:门诊、住院、配药记录(包括药店会员记录)——保险公司调取病史的范围比想象中广;核验四,存疑就人工核保:拿不准的条目走人工核保通道提交材料——换来的是除外承保的确定性。
检索关键词:甲状腺结节+未如实告知+解除通知无效;如实告知+四要件+认定;轻症赔付+豁免保费+判决。同类案件的规律:询问具体+明知+同器官关联的组合下,投保人的胜算很小——告知环节的严谨是唯一可靠的防线。
何帆律师结合本案代理经验,提示一句:已经投了、告知有瑕疵的,也别急着退保——两年不可抗辩(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在时间线上帮你;出险后的应对策略要与无瑕疵保单区分开。
实务建议
第一,投保时如实回答询问项。有结节就报结节,走核保流程,不赌运气。
第二,出险后分层审查拒赔通知。告知争议、解约效力、责任范围三层独立审查,不因一层失利而放弃全局。
第三,轻症与豁免条款不要遗漏。重疾之外,轻症责任、保费豁免是独立请求权基础。何帆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注意到,告知争议案件,先看对方做足了没有,再看自己还有什么可以主张。
【温馨提示】每个保险拒赔案件的条款约定与证据格局不同,结论可能随之变化。如有类似困扰,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携带保单与拒赔通知书可获得书面评估。本文不构成结果承诺,请勿照搬套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常见问题
这个案子投保人答了否,为什么法院认定未如实告知?
因为本案保险公司把询问义务做足了:健康告知明确询问目前是否或曾经是否患有甲状腺结节,问题清晰具体;投保人投保前体检已诊断结节、就医时自述患结节3年以上,明确知晓;投保后电话回访中保险公司特别提示未如实告知可能导致拒赔,投保人答是。询问、明知、提示三要素齐备,法院认定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那为什么解除通知还被确认无效、照样赔付?
本案的胜负点转移到了解除权的基础与责任范围认定:法院最终确认解除通知无效,判赔轻症保险金81300元并豁免确诊后各期保费——说明解约的法定基础或责任范围认定上仍有瑕疵被法院否定。需要说明的是,本案提示双方:询问规范、回访到位的保险公司,在告知争议中防御力显著更强;投保人的胜利点转到了条款解释与责任认定层面。
甲状腺结节投保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如实告知,走智能核保或人工核保。结节分级低(如TI-RADS 2-3类)多数产品可标体或除外承保;隐瞒一旦出险,面临的将是解约+拒赔+拒退的双输局面,甚至保费都不退还(故意不告知情形)。
本案由何帆律师代理并促成调解。如遇类似拒赔情况,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
本文最后审阅:2026-08-28 | 审阅人:何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