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外用药拒赔的核心误区,是把指认当证明——保险公司说这是非医保药,所以不赔。法律的回答是:说没用,算才算。《保险法解释三》第十九条把举证要求写得很具体:要拒付,就得证明支出超过基本医保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外购白蛋白7984元被保险公司主张扣减,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7民终4959号判决不予支持,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61339.12元。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把这条标准的算法讲清楚。
案情回顾:7984元白蛋白与一笔说不清的扣减
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治疗,外购人血白蛋白支出7984元。理赔时,保险公司主张扣除非医保用药。诉讼中,保险公司经鉴定确定了非医保用药的数额,但到此为止——它没有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这些支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具体数额,也没有就超出的具体金额提出扣除请求。外购白蛋白用于治疗,其必要性没有被合理质疑。7984元到底该不该扣、扣多少,保险公司自始至终没算清这笔账。
法院怎么判:两段论缺一段,扣减就不成立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保险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给出两段论:第一段,保险合同约定按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以医疗支出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为由拒付,不予支持——超出范围本身不是拒付的充分理由;第二段,保险人有证据证明支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对超出部分拒付应予支持——要扣,只能扣超标准的部分,而且要证明超了多少。本案保险公司做了鉴定、确定了非医保数额,却没有完成同类标准比对的第二步,法院不予支持;外购白蛋白用于治疗且必要性未被合理质疑,应予支持。判决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61339.12元,未扣非医保用药。
同类费用标准的算法:一个药一个药地比
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怎么算,很多人误以为是笼统比例,实际是逐笔比对:涉案药品在医保目录内有没有同通用名药品?有,按医保支付价计算;没有,找同药理类别的替代药按其标准算;替代药也没有的,才进入合理性审查。比对差额才是可扣减金额,药价5000元、同类医保药3500元,可扣的只是1500元差额,而不是5000元全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浦民六(商)初字第5104号展示了精确扣减的边界:条款明确约定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核赔,自费用药可予免赔,但分类自负部分仍属医保范围不应扣除,国产内固定材料不应免赔,保险公司多扣除的18253.31元被判返还,最终按责任比例赔付12777.31元。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提醒:即便条款有效,扣减也必须是精细账,拿比例一刀切的做法,法院不认。
何帆律师评析:把举证责任顶回保险公司肩上
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分析,医保外用药拒赔案件里,投保人常犯的错是被对方牵着走:保险公司说15%的行业惯例,就去争比例高低,这等于默认了扣减的合法性,只谈折扣。正确的姿势是釜底抽薪:扣减的举证责任整个在保险公司,你只要守住两道关卡。第一道,条款提示说明关:扣减条款属免责条款,依《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投保时未尽提示说明义务的不生效,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34民终37号即因保险公司未证明存在非医保用药基本事实、又未证明条款已说明,判全额赔付140308.8元。第二道,同类标准关:依《保险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要它逐笔算清同类医保药价格与差额。两道关过不去,扣减就崩。何帆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还注意被告的答辩结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2016)桂0881民初1883号是少数扣减获支持的案例,保险公司赢在两项证据齐全——投保单设投保人声明及确认栏、加黑突出免责条款且有签字,加上司法鉴定意见书量化出医保外用药18014.11元,法院扣除后判返还47044.19元。这个反例恰好划出了对方的进攻路线:个人索赔时要预防保险公司申请用药鉴定,同时检查自己的投保单签字环节有无瑕疵可攻。
实务建议:三张表算清扣减争议
何帆律师给出三点建议。第一,要求保险公司出具扣减明细表:药品名称、单价数量、医保目录对照、同类标准价、差额,五列缺一不可,做不出来的扣减直接书面异议。第二,自行准备同类价格证据:医保目录截图、同通用名药品医保支付价、医院药剂科或药事委员会的证明,把第二道关的弹药握在自己手里,防止对方漫天要价。第三,区分险种适用规则:医疗险、商业三者险走条款加举证的双轨审查,交强险则依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长中民一终字第02742号的观点——交强险系非营利性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是强制性规定,拒赔非医保用药有悖保障受害人迅速获偿的初衷,不应扣减。一张案件里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险的,先拆规则再谈数额。
常见问题
保险公司以医保外用药为由拒赔,怎么反驳?
用《保险法解释三》第十九条两段论:合同约定按基本医保标准核定的,保险公司仅以超出医保范围为由拒付不予支持;要拒付必须证明支出超过基本医保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部分。说不清同类药多少钱、超了多少,就不能扣。
外购白蛋白这类自费药能赔吗?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7民终4959号判决:外购白蛋白7984元用于治疗且必要性未被合理质疑,应予支持,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61339.12元未扣非医保用药。有医嘱、有发票、必要性明确的外购药,赔付基础扎实。
保险公司做了鉴定还能扣吗?
该案中保险公司经鉴定确定了非医保用药数额,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超出基本医保同类费用标准的具体数额,也未就超出数额提出扣除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鉴定只是起点,同类标准比对才是关键。
条款白纸黑字写按医保标准核赔,一定有效吗?
有效,但扣减边界要精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浦民六(商)初字第5104号承认该条款约束力,同时认定分类自负部分仍属医保范围不应扣除、国产内固定材料不应免赔,保险公司多扣的18253.31元须返还。
【温馨提示】保险拒赔纠纷个案差异大,本文思路受具体条款与证据情况影响,不构成结果承诺,请勿照搬套用。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携带保单与拒赔通知做书面评估。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