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里藏着住院期间四个字,把院外购药一网打尽——但法院发现这四个字没加粗,免责主张直接失效。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提示:保险公司限缩责任范围的每一个用词,都必须经受提示义务的检验,字体平平无奇的限缩条款,在法庭上形同虚设。本案的11万理赔款就是这么拿回来的。
案情回顾:住院部以外自购药63002元被整段剔除
伍某投保关爱百万医疗保险,住院治疗期间在住院部以外自购药品,费用63002元。理赔时,保险公司依条款第7.8、7.10条主张:7.10限定药品费用为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合理必要药品,伍某的购药发生在住院部以外,不属住院期间费用,应予剔除。整笔理赔被砍掉一大块,伍某起诉。
住院期间四个字的效力之争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条款文本发现:7.10条关于住院期间的限定,字体未加黑加粗,未使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字体,不能证明保险公司已履行《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以此为基础的免赔主张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11877.77元。
广州中院本案与河南许昌案的分歧表面在条款定性,深层在字体检验的顺序:先审字体再审定性的,未加粗即出局,责任范围条款的主张没有出场机会;先定性再谈义务的,责任范围条款直接豁免提示要求。何帆律师在文书写作中会把这一顺序主动摆到法官面前:援引《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与《保险法解释二》第九条主张限缩表述属免责性条款并经字体检验不合格,让对方被迫先应答字体问题——字体证据客观直观,一旦法院采信,定性之争就失去了意义。证据战打的就是顺序,先出哪张牌,往往决定整局的走向。
回到本案金额:111877.77元的判决给付里,被剔除的外购药63002元占了过半,条款里四个不起眼的字,价值就是6万余元。保险合同是文字构成的法律装置,每个限定词都在重新分配真金白银,读条款的耐心与精读能力,是投保人最被低估的理财技能。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团队在接手拒赔案件时,第一周的工作永远是逐字读条款——方法虽笨,回报最稳。
何帆律师评析:限缩用词也要上提示的秤
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分析,保险公司有一个常见的技术操作:在保险责任条款里植入限定词,如住院期间、约定医院、合理必要,把责任范围的口子悄悄收紧,然后主张这不是免责条款、不适用提示说明规则。广州中院的裁判态度很明确:这种限缩表述实质上减轻了保险人责任,提示义务照搬不误,字体不显著就无效。何帆律师在案件评估中有一项固定动作,逐字比对保险责任章节里的所有限定词,凡是字体未做任何处理的,都标记为潜在攻击点,这类条款往往一攻即破。
有个细节容易被漏掉:责任范围条款与免责条款的界分并非全然有利于投保人:(2021)豫1003民初2788号案中,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认为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的范围约定属保险责任范围条款而非免责条款,非住院同期、非住院前后7日内的门诊费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判驳回了原告的门诊费主张。两个案件的分野在于:限缩词藏在责任条款里且未提示的,可攻击其效力;责任范围本身约定清晰的,法院按文义执行。读条款时,要分清哪句是范围、哪句是陷阱。
实务建议:读条款先找限定词
何帆律师给出三点建议。第一,投保时逐页检查保险责任章节的限定词有无加粗,住院期间、指定机构、合理必要等字样与正文字体一致的,投保前就问清楚理赔口径,留存沟通记录。第二,住院期间确需外购的,尽量完成医嘱入档(见外购药三件套:处方、医嘱、自备标注缺一不可吗),让购药行为挂靠进住院医嘱体系,从事实层面绕开住院期间的字面争议。第三,被拒赔后先做条款体检:拒赔依据的条款有没有加粗、有没有单独说明记录,没有的,直接主张不生效,这往往是成本最低、胜率最高的突破口。条款的每个字都有法律重量,读不懂的地方,恰恰是争议的伏笔。
常见问题
条款写住院期间发生的药品费才赔,院外自购就不赔吗?
该限缩表述若未以加黑加粗等足以引起注意的字体提示,不产生效力。(2021)粤01民终16532号判决认为:条款7.10对住院期间的限定字体未加黑加粗,不能证明保险公司已履行《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免赔主张不予支持。
住院期间购药但药店在院外,算住院期间吗?
看治疗关联而非物理位置。药品用于住院期间治疗、有医嘱处方支撑的,属于住院治疗费用的合理延伸。保险公司以购药地点院外为由整段剔除的,法院结合医嘱与治疗必要性综合认定,多数不予支持。
提示义务对字体有什么具体要求?
《保险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要求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司法实践通常要求加黑加粗、变色、弹窗等显著标识。与正文完全一致的字体,基本无法通过提示义务的检验。
这类案件能追回全部被扣金额吗?
本案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11877.77元,含被剔除的外购药63002元在内。条款不生效后,按保险责任条款的正常范围计算赔付,被不当剔除的合理费用全部纳入。具体金额取决于各项费用的证据情况。
【温馨提示】每个保险拒赔案件的条款约定与证据格局不同,结论可能随之变化。如有类似困扰,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携带保单与拒赔通知书可获得书面评估。本文不构成结果承诺,请勿照搬套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