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一句“肝炎十余年”,让一份保单两个结局
结论先行:病历既往史记载不等于确诊事实。记载明确、投保人确知的,法院支持保险公司;记载含混、未经确诊的,法院判保险公司赔。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以两个结局相反的真实判例,讲清病历类拒赔案件的分界线。
第一个案子,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曲中民终字第408号案。钟某(化名)2005年投保人身保险,健康询问中“是否曾患肝炎、乙肝带菌”答“否”。后住院治疗,病历既往史栏载明患“肝炎”十余年、乙肝大三阳(病毒复制期)。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拒赔,钟某主张病历记载有误、非其本意。双方对簿公堂,焦点落在病历记载的证据效力上。
第二个案子,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甘09民终39号案。郭某(化名)2017年确诊甲状腺恶性肿瘤行手术,此前2014年曾住院,出院时“先天性心脏病”并未被医疗机构确诊。保险公司以隐瞒病史拒赔,还发现电子投保书无本人签名,系业务员代签。两案并读,病历这页纸的分量一目了然。
法院怎么判:一个维持解约,一个双重落空
曲靖中院认为,住院病历具备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能客观反映被保险人身体状况;钟某入院时意识清楚,排除口误可能;主张病历单方记载错误应举证证明,举证不能则承担不利后果。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未违反《保险法》第十条、第十六条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酒泉中院的走向完全不同。第一,出院时先天性心脏病并未被医疗机构确诊,高血压与保险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投保时不存在故意隐瞒重大影响疾病的情形。第二,电子投保书无本人签名、保险公司提交的录音与陈述相互矛盾,其主张进一步失去支撑。法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赔付原判。
何帆律师评析:病历是证据,但证据要经得起质证
厘鼎律师事务所何帆律师评析指出,两案的差别不在病历有没有写,而在写了什么、写到了什么程度。曲靖案的既往史是“肝炎十余年、大三阳、病毒复制期”,这是带明确诊断色彩的记载,与询问事项正面冲突,投保人又拿不出反证,败诉没有悬念。酒泉案的“先天性心脏病”只是住院过程中的描述,出院时连确诊都谈不上,医生没下结论的病,投保人无从“隐瞒”,隐瞒的前提是知道,知道的标志是有明确诊断。这条逻辑线在何帆律师团队办理的同类案件中被反复验证:主诉、描述、确诊,三种记载的证据力依次递增,质证空间依次递减。换句话说,拿到拒赔通知后先别急着争辩态度问题,把病历记载逐条拆开定性,往往比情绪化的申辩有效得多。
提醒一句:病历还有一个反向应用:它同样能证明保险公司的主张不实。广东东莞(2019)粤1971民初31834号案中,入院记录“既往体健”四个字成为投保人回答“健康”合理的佐证;福建漳州(2019)闽0602民初7979号案则相反——儿子为父亲投保凭印象作答,父亲颈椎病住院10天的病历记录把100万保额的索赔全部打掉。同一份病历,用对了是盾,用错了是刀。
实务建议:病历管理与纠错两手抓
第一,就诊时盯着医生写:既往史、主诉栏的每个词都可能与未来的保单挂钩,代家人就诊的尤其注意不代述不确定的病史。第二,投保前通读自己的病历,发现错误记载立即向医疗机构申请更正,取得书面更正记录后再投保。第三,理赔被以病历为由拒赔时,先申请复印全部病历并逐条比对询问事项,区分记载性质;确有错误的,申请经治医生书面说明或出庭质证。何帆律师团队在类似案件代理中发现,病历类拒赔的翻案窗口集中在“记载性质”与“因果关系”两点,越早介入,纠错和固定证据的空间越大。另外提醒一句:病历更正申请要落在纸面,医生的口头说明在诉讼里几乎等于零,书面化是病历证据管理的底线要求。
厘鼎律师事务所处理病历类拒赔案件时,习惯把材料分成三摞:投保问卷、出院记录、沟通过程记录。何帆律师的经验是,三摞材料能两两对上的,案件走向相对确定;对不上的那一处,往往就是胜负手,值得在起诉前反复推敲质证思路。
常见问题
病历里写了病史,告知时没提,一定构成未如实告知吗?
不一定。要看两点:病历记载是否构成明确诊断,以及该病史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询问的范围。病历只是主诉描述、未被确诊的,或询问未涉及的,都不构成未如实告知。酒泉案中出院时先天性心脏病未被医疗机构确诊,法院认定不存在故意隐瞒。
病历写错了能改吗?
能申请更正。按病历管理规定,患者可向医疗机构申请对错误记载予以更正或出具书面说明,由经治医生及科室确认。纠错要趁早,理赔争议前完成最有说服力;已经进入诉讼的,可申请医生出庭说明记载依据。
保险公司拿病历主张隐瞒,怎么反驳?
从三处下手:病史记载的性质是主诉还是诊断;投保时是否知晓该情况;该病史与出险疾病有无因果关系。三处任一动摇,未如实告知的结论就站不住。同时核查保险公司有无超期解除等程序瑕疵。
投保前怎么避免病历埋雷?
投保前打印自己的门诊和住院病历通读一遍,重点看既往史、主诉两栏,发现与实际不符的先申请更正再投保。代述病史的(老人、儿童就医),陪同家属的口述也可能被记入病历,就诊时更要留意医生写下的每个词。
【温馨提示】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同类拒赔理由在不同条款与证据条件下的处理结果可能差异明显,请勿直接照搬套用。可添加何帆律师微信 18096002027 免费初评,携带保单与拒赔通知先做书面评估,理清思路再行动。